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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農業(yè)農村廳關于2024年拖拉機質量調查情況的通報
各市、州、縣農業(yè)農村局,各有關農機企業(yè):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(yè)機械化促進法》和《農業(yè)機械質量調查辦法》(農業(yè)部令第69號),結合我省農業(yè)機械使用情況和農業(yè)生產實際,2024年我廳組織對部分在用拖拉機進行了質量調查,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。
一、基本情況
本次調查范圍為武漢市東西湖區(qū)、黃陂區(qū)、枝江市、松滋市、公安縣、荊門市東寶區(qū)、鐘祥市、京山市、沙洋縣、隨縣、天門市等6個市11個縣(市、區(qū))。調查產品從2021、2022年度省內銷售、使用滿一個作業(yè)季節(jié)且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拖拉機中選取,共調查了10家企業(yè)生產的10個型號96個產品。調查采取用戶滿意度評價的方法進行,由用戶對其使用的拖拉機安全性、可靠性、適用性以及售后服務狀況(以下簡稱“三性一狀況”)4項內容進行滿意度評價。調查人員通過現場詢問、查驗、取證后,按評價方法計算得出相應型號產品“三性一狀況”的單項滿意度和綜合滿意度評價分值。
二、調查結果
調查結果顯示,用戶對拖拉機總體滿意度評價得分為85.28分,屬于“滿意”檔次。對“三性一狀況”中單項滿意度平均得分分別為:安全性82.5分、可靠性91.12分、適用性82.04分、售后服務狀況85.34分,均達到“滿意”檔次或以上,表明用戶對產品質量總體認可(詳見附件)。
三、發(fā)現的問題
從調查情況看,拖拉機能夠滿足我省農業(yè)生產實際需要,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的問題。
(一)安全性方面。在安全標識方面,主要表現為懸掛裝置處、動力輸出軸處和油箱加油口處等部位安全標識缺失。在安全防護方面,原裝機具在旋轉、發(fā)熱部件處均安裝有相應防護裝置,有用戶自行拆卸了安全框架與風扇的安全防護板;此外部分用戶在更換座椅時,使用了無安全帶的非原廠座椅,存在安全隱患。在燈光照明方面,部分機型的燈光亮度不足,車身后部未安裝非粘貼式反射裝置。
(二)可靠性方面。機具故障主要是液壓缸、液壓油泵和多路閥等液壓元件漏油,驅動橋、機油泵、機油箱等動力與輔助駕駛裝置接口處密封不嚴,車架斷裂、電瓶虧電、水(氣)管破裂、發(fā)動機缸體損壞和離合器磨損等。
(三)適用性方面。多數用戶認為機具前配重較輕、掛載作業(yè)機具后上坡易后傾,部分用戶反映機具轉彎半徑過大、水田掉頭困難,少數用戶認為機具液壓提升速度慢、提升力與機具馬力不匹配。
(四)售后服務方面。部分企業(yè)配件供應不及時,農忙時節(jié)處理效率較低,缺少售后回訪。
四、原因分析
針對存在的問題,經調查分析,主要原因:
(一)安全性方面。企業(yè)貫徹安全標準不力,安全標志加施質量不高。安全標識本身材質或背膠質量較差、固定方式不可靠或粘貼在易磨損部位等造成標識脫落。用戶自身缺乏安全常識,存在自行拆卸、改裝行為。
(二)可靠性方面。部分企業(yè)對產品外購外協零部件質量把關不嚴,液壓元件密封不緊密,部分制造工藝不合理,車身及主要部件易銹蝕等,造成機具狀態(tài)差。
(三)適用性方面。部分產品設計未充分考慮不同地區(qū)作業(yè)條件和農藝要求,產品人機功效性能存在欠缺等。企業(yè)對機手的培訓不夠重視,造成機手駕駛操作與維護調校技能不足。
(四)售后服務方面。部分企業(yè)未能正確評估農忙時節(jié)的售后工作強度,服務人員及三包配件供應不足。
針對此次質量調查中發(fā)現的問題,省農機鑒定站向所涉及的生產企業(yè)發(fā)送一對一整改通知。生產企業(yè)要按照整改要求,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,整改期為1個月。企業(yè)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,將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附件:拖拉機調查結果滿意指數表
湖北省農業(yè)農村廳
2024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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